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对西宁市主城区**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7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宁市主城区**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  | 项目新建排涝通道6.***公里,其中排洪渠1.***公里,排洪暗涵3.***公里,钢管管涵0.***公里,护岸1.0公里;改造排涝通道1.***公里,其中排洪渠1.***公里,排洪暗涵0.***公里,护岸0.**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部分工程位于青海西宁湟水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车辆运输等过程将产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青海西宁湟水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优化方案设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明确施工范围,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范围。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项目涉水工程施工应选择在非汛期进行作业,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涉水工程设置施工导流围堰,采用分区分段施工方式,所有施工应控制在导流围堰内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材料回收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严禁随意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