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变更
青海省
公告内容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 采购人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服务)****-***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5年**月**日
八、 废标理由:
废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无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2、采购人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崔老师